******有限公司普通旅游客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SHZC-250303-01-01、02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普通旅游客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33万元,其中一标段2183万元,二标段750万元。
采购需求:其中一标段购置260座普通旅游客船1艘、94座普通旅游客船1艘;二标段购置20座普通旅游客船5艘。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供应商应充分理解该项要求,中标后严格按照参数要求进行供货建造,如中标后不能满足该项要求将承担所有后果。
合同履行期限:
一标段:2026年3月底全部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标段:2025年7月10日前交付2艘,7月底前交付剩余3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由船舶生产许可管理部门颁发的钢铝材质类的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并满足相应生产范围要求;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在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由船舶生产许可管理部门颁发的铝玻材质类的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并满足相应生产范围要求;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在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9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陈经理
联系方式:******
3. 资金类型:自筹与贷款相结合,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王台村中心码头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王经理、陈经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陈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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