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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2024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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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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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481-002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城市2024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7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的安全保障方案修改为: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安全保障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7日11时41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农村局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9号联系方式:王女士******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901室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依聪、赵春雨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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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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